日前,能源公司举办宣传贯彻学习落实“双七条规定”第一期培训班,深入贯彻《煤矿矿长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》和煤矿安全生产“七大攻坚举措”,切实落实矿长责任,保护矿工生命安全。能源公司及所属能源公司五职矿长、管理人员等400余人参加培训。
1月24日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实施《煤矿矿长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》。日前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,在深入落实《煤矿矿长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》的基础上,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,又提出了煤矿安全生产的“七大攻坚举措”。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,并开展“保护矿工生命,矿长守规尽责”主题实践活动。集团对贯彻落实“双七条规定”做出具体要求,对落实情况要求“不问矿长问工人是否熟知七条规定”。能源公司董事长屈建山、总经理范念超在公司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指出,《煤矿矿长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》和现实没有距离,大家容易理解操作执行;是国家的硬性规定,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,落实要前置于集团“六大阶段性目标”,要融入集团的办矿理念中。
此次宣贯学习落实“双七条规定”培训班,特聘专家、教授,对“双七条规定”出台的背景、意义和作用特点等进行讲解,并对“双七条规定”逐条解析,从而促进矿长更好地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实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。
开班仪式上,范念超指出,《煤矿矿长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》全文只有188个字,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,以人为本,生命至上;依法依规,言之有据;突出重点,切中要害;简明扼要,便于记忆。煤矿安全生产的“七大攻坚举措”则从煤矿整顿关闭、煤矿安全准入、煤矿隐蔽灾害因素普查和瓦斯抽采利用、规范煤矿用工、强化矿工安全培训等七个方面做出了硬性规定。各单位要结合“干部上讲台,培训到现场”工作的实施,认真学习落实“双七条规定”,把“双七条规定”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、矿工中,不断规范煤矿第一责任人的行为,推动能源公司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。